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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民政局撤销登记公告
时间:2024-04-03 11:1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社会工作事务处


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登记管理机关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单位,予以撤销登记并公告”之规定,本机关对下列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决定,现予公告。

被撤销登记社会组织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丽水市天福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52331100321623217R

丽水市莲都区东方明珠苑28幢一单元901室

徐*明


丽水市民政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