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立法工作要求,现将《丽水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建议,可在2022年8月2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交: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丽水市莲都区括苍路158号丽水市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处(邮编:323000,联系人:张弛,电话:0578-218809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丽水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字样
(二)传真:2173743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405075916@qq.com
附件1:《丽水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2:《丽水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丽水市林业局
2022年7月28日
附件1《丽水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丽水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