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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216W/2020-02586 | 文号 | 丽司〔2015〕37号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库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0-07-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机制,规范人民调解补助经费使用管理,保障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足球竞彩app哪个靠谱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经费保障的意见》(财行〔2007〕179号)、《浙江省财政厅、省司法厅转发财政部、司法部足球竞彩app哪个靠谱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经费保障的意见的通知》(浙财政字〔2007〕95号)和人民调解工作要求,结合市本级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下列市本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矛盾纠纷纳入补助范围:
(一)在丽水市司法局备案并接受工作指导,及时报送工作数据及工作总结等相关工作材料的市本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其无财政拨款或财政拨款只保障基本工作报酬的,由丽水市司法局确定是否纳入发放补助范围。补助发放的对象为丽水市司法局备案在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含其他身份专职、兼职人员)。公职人员(公务员、事业编制)、财政经费聘请专职人员且其报酬已包括调解补助的不适用本办法。
(二)市本级财政全额拨款人民调解委员会不纳入本办法补助范围,其应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发放办法及标准。
第三条 本办法补助范围矛盾纠纷分为简易纠纷、疑难复杂纠纷和重特大纠纷:
(一)简易纠纷是指调处后制作口头协议登记表,并符合登记在册要求的纠纷。
(二)疑难复杂纠纷是指经调解达成书面协议,并规范制作案件卷宗的纠纷。
(三)重特大纠纷是指以下纠纷:
1.群死群伤的矛盾纠纷;
2.多次或多人赴省或进京上访的纠纷;
3.在市本级具有重大社会影响且涉及10人以上的纠纷;
4.市领导交办且案情疑难复杂的纠纷;
5.其他重特大纠纷。
第四条 对人民调解员调解矛盾纠纷的补助标准。
(一)成功调解的简易纠纷,台账完整,每件补助50元。
(二)成功调解疑难复杂纠纷,文书制作规范、材料齐全,每件补助100元。
(三)成功调解重特大纠纷,文书制作规范、材料齐全,每件补助500元。
(四)调解不成功的疑难复杂、重特大纠纷,文书制作规范、材料齐全,每件补助减半。
第五条 规范化调解文书认定标准。
(一)简易纠纷登记台账要有口头协议登记表、编号、受理日期、双方当事人姓名、纠纷内容、种类、调解员姓名、调处结果、调处成功日期等。
疑难复杂和重特大民商事纠纷的规范化调解文书应具备的材料:1.卷宗(封面);2.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3.申请书;4.当事人身份证明;5.调查笔录及相关证据;6.调解通知书;7.当事人须知;8.调解笔录;9.调解协议书;10.回访记录;11.调解案件结案表;12.附件。
(二)材料装订要求:材料必须按人民调解案卷文书规范制作装订。
(三)调解文书制作要求:
1.调查笔录及相关证据要求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2.调解协议书要求权利义务具体,履行时间、地点明确;
3.回访记录要求记载协议履行情况、当事人对矛盾纠纷调解的意见;
4.调解案件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5.签名、捺印、印章规范。
第六条 补助发放及考核办法:
1.每年1月30日前,人民调解委员会收集整理上年度人民调解案卷及台账,制作调处情况呈报表及年度工作总结,送其设立主管单位确认后,报丽水市司法局审核考评。
2.丽水市司法局对调解案卷及台账进行审核考评,确定补助件数及标准。
3.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审核考评确定的情况,报请丽水市司法局批准兑现补助。
4.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将补助发放至人民调解员,并将人民调解员领取签字的发放清单报丽水市司法局存档。
第七条 任何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瞒报、虚报,对骗取人民调解案件补助的,依照情节轻重,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相应的责任,取消相关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资格,并通知相关主管部门。
第八条 人民调解补助经费应当专款专用,应全部用于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的误工补贴,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和私分。
第九条 本办法由丽水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简易(疑难复杂)纠纷调处情况呈报表
2.重特大纠纷调处情况呈报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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