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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2500MB1601924J/2020-28474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景宁畲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0-12-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景宁畲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2月24日在莲都区丽景园祥龙路北侧空地内查获一个无主集装箱涉嫌无合法来源证明成品油,现根据《浙江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公告,请有关当事人于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景宁畲族自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办理认领手续,逾期未认领的,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理。
景宁畲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