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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160R/2019-02017 文号 丽科〔2019〕12号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成文日期 2019-04-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图解】《丽水市本级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4-11 15:4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

 

  一、背景及意义 

  为贯彻落实《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足球竞彩app哪个靠谱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二十条意见》(丽政办发〔2018〕103号),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推进足球竞彩app哪个靠谱企业高质量发展,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制定了《丽水市本级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二、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九条。 

  (一)第一至三条,明确补助对象、补助条件、补助依据。 

  (二)第四、五条,规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的补助标准、补助程序;明确市科技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分工及职责。 

  (三)第六、七条,根据财政绩效评价的要求,按照有关法规明确监督检查及有关法律责任。 

  (四)第八条,明确省补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的分配。 

  (五)第九条明确《实施办法》的具体施行时间。 

  三、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本《实施办法》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丽水市科技局高新处,电话:0578-2051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