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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18-14936 文号 丽政办发〔2018〕115号
组配分类 足球竞彩app哪个靠谱文件 发布机构 市府办
成文日期 2018-12-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足球竞彩app哪个靠谱印发丽水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8—2020年)暨小微企业质效提升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6 00:0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府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足球竞彩app哪个靠谱直属各单位:

《丽水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8—2020年)暨小微企业质效提升实施意见》已经足球竞彩app哪个靠谱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8—2020年)暨小微企业质效提升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滚动实施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和“小微企业提质行动”有关决策部署,推动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足球竞彩app哪个靠谱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本意见所指小微企业,不含“规上”企业、“限上”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刻领悟“丽水之赞”,立足丽水的生态优势,进一步深化“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以“丽水之干”担纲“丽水之赞”,创新实践“八八战略”再深化,积极推动“大花园”建设,着力实施生态产业培育,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主体活力和质量效益。

——推进主体结构转型。围绕小微企业发展质量效益全面提升,深化“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培育发展一批专业化水平高、配套能力强、品质优势明显、主体活力强劲的成长型小微企业,推动小微企业由“低散弱”向“高集强”转型。

——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引导小微企业从事八大万亿产业,鼓励小微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慧物流等新技术和新业态。积极推动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

——推进产品结构转型。全面提升小微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传统产品新型化、新型产品规模化,提升小微企业品牌意识和品牌创建能力,促进小微企业从“制造价值”向“品牌价值”的核心竞争力提升。

——推进增长方式转型。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支持发展科技型小微企业,提升小微企业以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为重点的自主创新能力发展。

——推进空间布局转型。根据地方特色产业,切实加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和小微企业创业园建设,与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等相结合,打造各具特色的产业业态,优化小微企业产业布局和产业链分工合作,促进小微企业联盟式发展。

——推进管理方式转型。鼓励小微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加强财务、质量、安全、用工、风险等基础管理培训服务。

二、主要目标

力争用三年时间,全市小微企业发展体制机制和创业创新环境显著优化,平台建设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活力与核心竞争力持续增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发展质量效益全面提升,经济社会贡献不断加大。

(一)总量规模更大。全市新增小微企业17000家以上,年均增长10%左右;规下工业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达6%以上。

(二)发展活力更强。全市新增信息经济、节能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和文创等八大万亿产业小微企业3500家以上,增速不低于15%。淘汰落后和严重过剩产能涉及企业150家,关停和整治“低散乱”问题企业600家。

(三)主体质量更好。引导和支持1000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其中新转公司制企业占比80%以上;新增“规下”工业小微企业升“规上”150家以上,新增股份公司30家;培育推动优质中小微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45家。

(四)创新动力更足。新增科技型小微企业150家;培育5家小微企业成为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1.5%,科技人员数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10%,拥有1项以上Ⅱ类知识产权。

(五)外贸拓展更快。以“一带一路”为统领,加快培育一批创新型和成长型外贸小微企业,新增进出口经营权备案登记小微企业100家,新增有外贸进出口实绩的小微企业50家。

(六)营商环境更佳。建设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18个以上,建成8个;新增小微企业园(基地)30个,总量超过45个,培育年生产总值百亿元的园区1个;新建标准厂房超过90万平方米;面向小微企业开放科研设施与仪器1500台次,开放实验室服务10000批次,实现全市检测资源平台全覆盖;丽水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确保增速、户数、申贷获得率维持在合理区间,新增社区银行、小微专营支行17家;新增小微企业贷款80亿元;税收优惠政策实际受惠面达到100%。

三、重点任务

(一)组织实施五大工程,开展“1+X”行动。

1.实施主体提质工程。持续深化“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和民企“双对接”活动,建立市场主体升级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长效化机制,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的质量。“个转企”应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产业、持续推进,整合资源为已转企业提供会计财务、经营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和服务;“个转企”过程中,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划转时,投资主体、经营场所、经营范围不变,符合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免征契税、免收交易手续费。“小升规”应优先选择八大万亿产业和《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确定的11个重点领域中创新型、成长型小微企业,建立“专精特新”“小升规”培育库,构建工作长效机制。实施“小巨人”培育行动、“凤凰行动”计划,鼓励和引导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大力推进股份制改革,降低企业改制和规范成本。“小微企业股改上市”要把八大万亿产业小微企业作为培育重点,形成分层次、分梯队的重点拟股改企业、拟上柜企业和拟上市企业体系,积极引导国内PE/VC及天使投资等机构参与股改和投资入股,改善股权结构、强化法人治理。“双对接”活动应采取政府搭台、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方式每年开展,围绕小微企业发展的要素资源需求,开展主题研讨、政策宣讲、要素对接、专业服务、媒体采风等系列活动,集聚各方资源解决问题。(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金融办。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实施科技创新工程。强化全市范围内科技资源整合共享,推进科技信息平台建设。全力推进科技创新券发放工作,建立健全财政补贴机制和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财政支持政策。加强与国内大院名校合作,引进创建高端科创平台,探索建设市外科创基地;与高校院所、民营企业等共建科技孵化载体,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和应用。对具有高成长性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在技术创新、创业服务、融资担保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落实好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按175%在税前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缴所得税等优惠政策;加快构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建立财政补贴机制。建立健全科技型小微企业专家服务制度和科技创新人才培训合作机制。要加快建设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搭建产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科研设施、仪器设备和检测资源等科技资源向科技型小微企业开放的运行机制。引导利用财政资金购置的科技资源以非营利方式向科技型小微企业开放;支持社会资金购买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以合理收费方式向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经信委)

3.实施育新扶优工程。推动小微企业与现代科技、现代金融加强对接,整合资源要素,带动小微企业实现协调发展。支持和引导小微企业树立新颖化理念,推动小微企业由传统行业为主向新模式、新业态转型,重点引导小微企业从事八大万亿产业和生态产业。深化实施品牌战略,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区域品牌,振兴发展“老字号”企业。择优筛选一批优质小微企业和“拳头”产品作为“浙江制造”培育对象。坚持扶优扶强与淘汰落后相结合,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主动化解过剩产能、优胜劣汰。引导小微企业精细化生产、管理和服务,针对专门的客户群体或市场,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把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质监局)

4.实施集聚规范工程。深化和推动小微园区“十百千”工程,集聚要素资源,依托各类小微园区,规范和提升园区服务能力。积极引导小微企业向特色基地、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聚,完善服务平台,形成集群规模化、集约化优势。对现有的闲置办公楼、商业设施、老旧厂房等进行整合和改造提升,解决小微企业的用地需求。坚持政府投入和社会资本相结合,重点建设一批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建立产权清晰、职责明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小微企业园运营机构,完善各项管理服务制度。小微企业园建成运营3年内,按第一档享受分类分档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纳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给予减免房产税优惠。围绕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引进培育和集聚发展一批“补短板”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团足球竞彩app哪个靠谱)

5.实施开放发展工程。坚持走国际化发展之路,积极引进高层次海外人才。通过国际产业、技术交流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加大引进国外高新技术的力度与步伐。支持小微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外贸小微企业主体培育,完善出口品牌培育推广机制,培育一批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竞争力的企业主体。进一步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加强跨境电商专业人才培训,不断优化小微企业开展跨境电商所需的配套服务支撑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

(二)建立三项机制。

1.建立信用激励机制。依托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平台、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充分发挥丽水市政务服务网、丽水市公共信用平台、丽水市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作用,完善企业信息基础数据库,形成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网络。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小微企业信用记录,研发推出“守信贷”等信用贷款产品,力争三年内信用贷款余额到达9.06亿元。建立小微企业信用评价制度、信用信息发布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形成以信用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用信息公示应用为手段,以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为核心的监管模式。加强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在市场准入、资质审核、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评先评优等工作中,对严重失信企业依法予以联合限制或禁入;对守信小微企业,在政府采购、专项资金补贴、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人行丽水市中心支行、丽水银监分局、丽水市企业信用促进会)

2.建立融资创新机制。鼓励商业银行大力发展社区银行、小微专营支行和科技支行等各类特色支行,建立小微企业专项信贷计划,实行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通过引导基金、融资担保、贷款贴息、银税互动、银商互动等方式,强化金融对小微企业成长的支持。支持政府产业基金参与设立创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发展空间大的小微企业。通过标准形式固化小微企业服务典型有效做法,基本建成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标准体系。积极引导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在新三板、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大力推进绿色债、创业创新债等新债券品种试点,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小微企业裂变发展,促进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进一步融合。(责任单位:人行丽水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办、丽水银监分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3.建立人才保障机制。加大引才聚才工作力度,根据产业发展实际和人才紧缺情况,优化升级高精尖创业人才引进政策。支持留学归国人员、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才等各类创业主体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加强人才创业指导,支持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创业培训。发挥引才主体积极性,鼓励“以投代招”,以“民资+人才”“人才+产业”的合作模式吸引人才。设立人才创业基金,重点投资初创期、成长期的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打造三个服务平台。

1.优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入推进和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梳理和发布办事项目清单,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合理降低小微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建立跨部门政策信息发布平台,汇集涉及小微企业的各类政府服务信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施“多证合一、证照联办”等改革举措,简化企业登记审批和注销流程,营造受理程序简、办事效率高、服务成本低的政务环境。(责任单位: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推动社会众扶机制建设,引导和激励科技创新平台、质检中心向小微企业开放仪器设备使用、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数据分析、创业培训、风险投资等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广应用创新券、服务券等新型公共服务模式。鼓励倡导企业间分享众扶,坚持政府投入和社会资本相结合,积极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

3.创建专业化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会计、税务、法律等专业机构力量,整合高校专家、中介代理等第三方资源,配套开展小微企业线上、线下培训辅导,增强对小微企业的精准扶持和监管。大力培育各类中介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创业辅导、项目开发、风险评估、管理咨询、登记注册、财税代理、展览展销、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等专业化服务。配合实施全省“百名领军型企业家、千名成长型企业家、万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企业家素质提升“百千万”培训工程,全面增强企业家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丽水市民营企业协会等有关社会团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一领导。强化各级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职责,推动年度工作计划制定、重大政策研究、重大问题决策、重大行动动员、关键业务指导。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小微企业发展相关材料、数据。

(二)加强政策支持。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在融资支持、财税优惠、创新发展等方面扶持举措落地落细。继续加强对“个转企”“小升规”工作的政策支持。完善全省小微企业名录库、丽水市小微企业云智库,集中公示各类扶持政策及企业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确保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三)加强督促考核。加强全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相关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市、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

(四)加强动态研判。建立丽水市小微企业云智库,综合使用大数据手段,每季度对入库企业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强化小微企业统计工作和运行分析,把握小微企业发展态势,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五)加强典型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总结推广小微企业成长范例,示范带动更多企业提升发展。配合开展小微企业成长之星、服务小微企业成长优秀项目和小微企业集聚发展优秀平台、十佳示范小微园区等推选活动,不断凝聚创业创新力量、展示创业创新成果。

各县(市、区)要根据本计划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保障,确保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顺利实施。市级有关单位要根据本计划,抓紧制订细化政策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丽政办发〔2018〕115号.cebx